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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产最新消息政策(天津房地产政策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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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产政策最新调整

限购政策再次升级

近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了《天津市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该办法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城区(含滨海、河东、河西、南开、和平、红桥、河北)购房者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住房,并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次购买,无房套(含公有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面积不超过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不得以贷款或租赁等方式持有其他住房。对于非城区的区域,则家庭只允许购买两套及以下。此次新政的实施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影响。

政策引导公租房资源利用

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根据该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对象为落户一年及且无自住住房家庭,租金由房屋面积、装修标准、地段等因素共同决定,月租金不得超过15元/平方米,使用天津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和租赁。同时,《办法》还规定,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转移的管理,出租者需事先取得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的同意,完成转移手续后才能进行租赁。

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建设

天津房地产最新消息政策(天津房地产政策最新调整)

本次调整中,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构建房地产市场良好氛围,服务市场和服务群众。该实施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工作,设立一组不良记录服从市民、业主、投资者等网络举报、实名举报和投诉信息核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抽查,同时对市场主体应实行信用等级认定,根据信用等级高低,纳入相应的服务优惠。天津市新调整的房地产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有着深远的影响。限购政策的升级将有助于遏制炒房和抑制房价上涨。公租房的引入,有助于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同时,加强市场诚信建设,旨在引导市场依法经营和面向市场经营的企业保持良好的纪律和信誉,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